洪瑞珍三文治侵權案和解 涉侵權店舖須賠償20萬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10/07 13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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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瑞珍三文治侵權案達成庭外和解,兩被告賠償20萬元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有本港商人早前引入聲稱來自台灣洪瑞珍餅店的三文治,惟多次捲入食物中毒風波,台灣洪瑞珍本店早前入稟本港高等法院,指本港「洪家手作三明治」的製造商和銷售商侵犯商標,案件今(7日)於高等法院再訊時,雙方達成和解協議,兩間本港公司需合共向台灣洪瑞珍賠償共20萬元,高院並頒下永久禁制令,禁制兩公司繼續侵權行為。

原告為洪峻聲和洪勝鏘,答辯人為鈺滿堂實業有限公司,以及由張乙家經營的水晶屋。

案件今再訊時,原告一方指3方已達成協議,製造商鈺滿堂實業有限公司需賠償16萬元,而銷售商水晶屋則需賠償4萬元。法官並裁定答辯人一方侵權,故頒下永久禁制令,禁制答辯人繼續侵權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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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